钦差制度起自明朝,那明朝的钦差有多大的权力,又是如何选派的?

人气:967更新:2021-10-20 13:16:38

我们在电视剧上经常会看到皇帝指定或者特意派遣官员深入民间体察民情的事情,这些被指派百的官员大都威风凛凛,气派十足,每到一个地方就会整治地方县令,为百姓申冤,为百姓谋生计。

而百姓们将这些大臣称之为钦差大臣,那古代皇帝是根据什么来选派官员当钦差大臣的呢?

在明朝时期,明太祖经常会任用一些使臣或者是勋臣、宦官等等作为处理应急事务的官员,在一些地方上的考察工作中也会任用很多专差专使的官员,这就是明朝专差专使巡察制度的模式。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巡察制度是因为皇帝需要掌握基层百姓的真实情况,可是又不可能自己亲自完成巡察工作,于是就诞生出了这个专门为皇帝巡察的职务。

所以说巡察制度中的官员就相当于皇帝派出去的替身,在任务过程中有着非常大的权力,在地方巡视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明代的专差专使巡察制度可以分为三种形式

明朝的专差专使巡察制度其实是继承了前朝的制度,只不过在明朝这些官员有三种不同的形式,分别是镇守中官、钦差大臣、专使。

这些官员是皇帝直接授命所以说拥有着很大的权力,而且这些官员在职务上也非常地繁杂,体察民情、办理案件等等。

派遣专员对地方进行巡视既能实现皇帝掌握地方情况的目的,又能对地方的治理起到监察的作用。

可以说是一举多得,而明朝的巡察制度不仅是因为皇帝的需求而产生,也是因为时代的需求而产生,是中央集权的治国理念中必然的产物。

专差专使巡察制度对于巩固皇权,维护中央集权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就像史料记载的一样“布宣德意,询民疾苦,疏涤冤滞,蠲除烦苛,体察官吏贤否,明加黜陟。”

从这就可以看出明朝时期巡察制度中专差专使需要负责的职能非常多,也非常重要。

这些派遣的官员从各个地方巡视之后都要回京汇报情况,在途中的所有见闻都要向皇帝汇报,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派遣的官员除了有巡视的权力还有考察的权力

因此在古代一直都有钦差所到之处,各地官员都不敢怠慢,即便只是从这经过而已也不敢有任何的松懈。

那么明朝专差专使巡察制度到底都有哪些具体的制度内容呢?以下将从明朝三种不同的巡察官员为分析对象,阐述明朝的专差专使巡察制度。

二、第一种专差专使巡察制度形式是镇守中官

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没多久就对国家的行政体制进行了修改,撤销了中书省一职,不过朱元璋对于撤销中书省并不是大刀阔斧地一下全部撤销。

而是先从地方开始实行,进而推向全国,而改中书省为三司制恰恰正是镇守中官的开始

1、明朝时期设立镇守中官的由来原因探析

上述提到的朱元璋对国家的行政体制进行了改革,将原本的中书省改为了三司制,从本质上来说明代改中书省为三司制其实就是省级体制的下降。

这样做的目的实际上是为了防止地方势力过大而导致的国家政权不稳定,说到底还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而进行的改革。

只不过改革之后的三司制也有一定的弊端,比如说原本的中书省变为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可是在三司制中没有一个负全责的长官,这就使得权力没有明确的归属,如果是太平盛世这种制度是没有问题的,一旦出现了动荡那么就难以找到负责任的官员,使得事权不一,难以处理。

2、镇守中官在明朝巡察制度所负责的具体职务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朱元璋想到了一个补救的办法,那就是派遣大臣以“镇守”之名主持事务,也就是镇守中官的由来,也是明朝专差专使巡察制度的一个开端

在推行过程中确实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比如说在陕甘出现叛乱的时候“命曹国公李景隆佩平羌将军印,往甘肃镇守。”

又有“以云南都指挥使宁正为右军都督府左都督,命镇守云南。”这些都是有史可循的典型代表。

以上大多都是以武将的身份镇守疆域,除此之外在地方政务上其实也有中官的身影,比如说在洪武建元之后朱元璋就经常会派遣宦官去地方参与政务。

史料记载有“洪武四年,关中饥,上命陕西参政班用吉、监察御史赵术、奉御徐德等发粟赈济……”

由此可见镇守中官虽然官职都不算高,但是其负责的事务却是非常之重要,在派遣过程中也都享受很高的权力。

可是到了正德十六年间,镇守中官却开始收回,直到嘉靖十八年镇守中官全部收回。

三、第二种专差专使巡察制度形式是钦差大臣

虽然镇守中官在嘉靖年间被收回了权力,可是明朝还有其他的职官继续履行着巡察制度,钦差大臣就是其中之一。

1、何为明朝时期的钦差大臣

在研究明朝专差专使巡察制度的时候有人提出过“为什么在方面官中有的被称为钦差,而有的却没有称为钦差呢?”

其实是否被称之为钦差要看这个官员的性质,如果是持有皇帝颁发的专敕的官员,就能被称之为钦差大臣。

而且钦差大臣的权力之大已经到了可以决定一个地方官员的生死大计,因此上述提到的钦差所到之地地方官员都不敢怠慢,就是因为畏惧钦差的权力。

根据史料记载“旗牌拥有者可以在战场上处死逃兵或叛将,征调地方人力物力,拥有一定便宜权力,在政治、军事、司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上述资料可以看出钦差权力之大,钦差不仅有单独向皇帝上奏的权力,还可以申请一些职责之外的权力,所以说地方官员忌惮钦差大臣也不是不无道理。

2、钦差大臣在明代巡察制度中的弊端

权力使人迷失说的就是钦差大臣这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明朝是一个反腐败非常厉害的朝代。

可是与反腐败力度成正比的是,明朝的腐败现象在中国历史上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

而钦差大臣就是其中之一,拥有了极高的权力之后很多钦差大臣就失去了廉政的决心,所以说明朝流行着一种说法“朝廷每遣一人出差,即是其人养活之计。”

从这则记载可以看出钦差大臣原本的设立初心是为了帮助皇帝更好地了解民情,管理国家。

可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却发生了质的变化,钦差大臣成为了一些腐败之人贪污受贿最好的方式。

很多人利用自己钦差大臣的身份盛气凌人,导致“州县官吏,答应奉承,唯恐不及。”虽然其中也不乏清廉之人,只不过却很难有人做得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因此钦差大臣最后还是沦为了“上下之间,贿赂公行,略无畏惮。”因此明朝时期的贪腐如此严重也就找到了一些原因。

有了这样的钦差大臣皇帝又怎么可能看到真正的民间疾苦,又怎么可能建立一个公正廉洁的社会呢?

四、第三种专差专使巡察制度形式

除了镇守中官和钦差大臣之外还有一个专差专使的官员那就是专使,根据记载永乐皇帝曾经前后派遣了很多次使臣巡视,而且大多数都是御史官员,所以说慢慢地也就成了专使。

可是在实行的过程中却发现派遣专使巡视的作用并不大,还不如依靠现有的制度对地方官员加以管控来的有效,所以说专使也就变得不重要了。

只不过在一些特殊的时期专使还是非常有用的,比如说有灾情的时候就是专使发挥作用的时候,皇帝为了更好地应对必然要先派遣专使前去了解情况再作定夺。

五、明朝专差专使巡察制度的意义

明朝设立专差专使巡察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治理国家,可是在实行的过程中不断地出现了问题,比如说上述提到的最严重的就是贪腐现象的猖獗。

这是因为巡察官员代表的是皇帝,所以手里掌握的是实打实的权力,地方官员自然就会向其谄媚,一旦巡视官员自控力不够就很容易陷入权力的陷阱。

虽然如此巡察制度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比如说在巡视官员巡视途中确实也平反了一些冤假错案。

所以说明朝的巡察制度是一个利弊并存的制度,既有好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

总而言之专差专使巡察制度就是统治者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而实施的政策,其目的很大一部分是为了扩大自己的耳目。

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减小地方政权强大起来的可能性,所以说在实施过程中统治者难免会被很多错误的信息而误导,最后导致了政策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明代国家权力结构及运行机制》    方志远    北京科学出版社

[2]     《中国政治制度史》    柏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     《中国官僚政治研究》     王亚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4]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凯尔森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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